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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品种一致性评价将“关闸” 非“289”品种义无反顾去闯关!

289基药品种中的202种的时限马上就到了,但前段时间国家药审中心组织召开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沟通交流讨论会透露,截至此次讨论会召开之时,289基药品种仅61个完成一致性评价,数量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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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化药新注册分类实施前上市的仿制药,未按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评价,包括10万余个文号4000余个品种。其中289基药品种(1.7万余个文号)中的202种,时限是2018年底,另87个需临床有效性试验和特殊情形的品种,时限是2021年底;化药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的其他仿制药,自第一家品种通过后,同品种其他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现在,289基药品种中的202种的时限马上就到了,但前段时间国家药审中心组织召开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沟通交流讨论会透露,截至此次讨论会召开之时,289基药品种仅61个完成一致性评价,数量不尽如人意。在这种情况下,289基药品种的一致性评价是否该准时“关闸”,后续如何继续推进这项工作,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

局部延期更科学

根据《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89基药品种中的202种的一致性评价时限(2018年底)马上就到了,但前不久国家药审中心组织召开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沟通交流讨论会显示,截至此次讨论会召开之时,已完成评价127个品种,其中289基药品种61个;289基药品种涉及的1694家药品生产企业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研究,有112个品种完成了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企业完成试验后将提出一致性评价申请;批准文号较多的品种,企业有意愿放弃评价的有2335个批准文号。针对289基药品种的完成时限和开展一致性评价情况,业内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延期与反对延期。

对于这两种声音,哪一种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安徽万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中医药大学副教授陶春蕾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要延期,但延期要给出一个理由来。因为在这202个品种中,国家有确定参比制剂的时间是有先后顺序的,有的品种参比制剂才刚刚确定没有多久,要想在短期内通过一致性评价是违背科学规律的,但如果没有一个时间限制,有可能会拖慢一致性评价的前进脚步。所以她认为应该延期,但延期必须有一个科学的时间,比如从确定参比制剂那一天开始算起。

本报特约观察家、汇富同和资本董事长申文求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个人觉得延期的可能性更大,因为2018年已走到尽头,但过评的仅100多个品种(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不是289基药品种)。如果把那些暂时还未过评但符合条件的品种都否决了,也不太可能。但延期应该是局部延期,那些正在进行的,以及具备条件但还未进行的,应该给予他们机会。那些技术含量不高、本身价格不高、销量不大、不具备条件的品种,就不需要延期了。

不过,陶春蕾也坦言,完全不延期也是可以的,如果企业觉得自己的品种很好,就可以按照新仿制的方式重新上报。不过,新仿制药申报和一致性评价虽然审评的尺度是一样的,但速度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国家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最基本的目的还是为了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既然是这样,就应该按照科学的规律来,让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时间来做,又有紧迫感。

分类推进很现实

事实上,对于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的品种,国家药审中心提出了分为四类来加大力度推进的举措:1.需要与参比制剂进行药学对比及生物等效性试验;2.豁免临床试验的品种,又分为已公布的豁免BE品种,经论证可豁免BE品种,特有品种经论证可豁免临床;3.建议调出基药目录并撤市品种;4.三改(改剂型、改规格、改盐基)品种。

国家药审中心的这种分类推进举措,与陶春蕾和申文求两位专家的意见是比较吻合的。陶春蕾就说:“我认为,第1类、2类和4类一定是允许继续完成整个一致性评价过程的,否则就太不科学了。”申文求也表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改变我国医药行业低质量、低层次、恶性竞争的现状,真正地把行业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甚至质量理念提高,并实现进口替代,降低老百姓的用药负担。因此,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而对于第3类品种“建议调出基药目录并撤市”,申文求分析认为,以前通过一些非正常途径进入基药目录的品种,现在其使用状况、疗效、基层医疗的需求状况等,可能都发生了改变,意义已经不是很大,现在如果其不做一致性评价,正好将其从基药目录中踢出去。陶春蕾补充道,监管部门应该是从安全性和有效性来考虑,他们可能觉得个别品种已经不适合在基药目录里面了,就考虑调出,应该不是与2018年底的这个时限直接相关。

那么,这些“建议调出基药目录并撤市品种”,药企是否会主动撤市?陶春蕾分析说:“这里面其实有两个概念,一个是‘调出基药目录’,另一个是‘撤市’。调出基药目录并不代表这个药品不能销售,而撤市实际上就是不能销售。但调出基药目录必须有一个评估。即使不在基药目录里面,在其他用药目录里面如果销量还比较大,临床上就还是有需求的,那他就会继续销售。”

申文求也表示,会否主动撤市取决于企业原来的销售模式。比如有些企业,此前做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市场,以及偏远乡镇的药店市场,当地老百姓也认可,那他就会继续销售。有一些企业品种很多,在基药目录里面的价格很低,之前就很“痛苦”,就干脆撤市。

非“289”品种更主动

国家药审中心公布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沟通交流讨论会的资料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已完成评价的127个品种,289基药品种只有61个,非289基药品种数量更多。对于这种现象,陶春蕾认为也属正常,因为289基药目录里很多都是“僵尸”文号,药企在评估品种的时候,更多的是从未来是否能在市场畅销考虑的,更多的企业还是希望用现在市场广泛认可的、疗效更好的、安全性更高的药物来为长远打算。她强调道,这种现象应该是个好现象,说明一致性评价这个事情不是因为2018的大限而完成的,而是大家都在主动地去做这件事情。

申文求对于这种现象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289基药品种主要是面向基层的,价格被‘杀得血淋淋的’,很多品种都不愿意去做一致性评价,尤其那些使用量不大的。所以,大家宁可去找一些有技术难度的、医院用量大的品种去做一致性评价。”

从两位专家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其实很多药企还是非常具有战略眼光的,从此次“4+7城市集中采购”以及上海“带量采购”中也可以看出来,无论是上海还是国家版“带量采购”,都把“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必备条件。因此,有人认为“带量采购”将有助于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但往往事情都具有两面性。陶春蕾和申文求两位专家都认为,单纯地从“带量采购”这个上面来说,一定是对一致性评价工作有推进作用的。因为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才有资格参与竞争。而且一旦中标,这个量是非常大的。但最近出炉的“4+7城市集中采购”的结果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品种的中标价格太低,有的甚至不到原来价格的10%。这种情况其实对企业做一致性评价是一种打击。他们都表示,降价不是不可以,但要考虑行业的发展规律,价格不能压得太狠,要给企业一点“喘息”的空间。一下子降90%会让企业很难接受,那大家进行一致性评价的成本出在哪儿呢?那些正准备做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该何去何从呢?

两位专家都认为,“带量采购”政策在磨合的过程中应该有所调整,因为其带来的“弊”还是比较大的,股市大跌就是例证。还是要先让药企把质量水平和质量意识提升上去,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带量采购”政策是个非常好的政策,但是执行的时候是很考验执行者的水平和智慧的,从现在的结果看,智慧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

推进一致性评价须义无反顾

不管怎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向纵深推进,已是毋庸置疑。如果说过去很多药企还抱着“等一等、看一看”心态,甚至对国家推进一致性评价这项工作的决心存在怀疑,那这些企业必须转变心态了,否则,就可能因此而出局,那就得不偿失。

申文求就表示,一致性评价工作能够推行,说明已得到了最高层领导的支持,所以今后也不会改变。此外,一致性评价开始实施时,也做了很多调研,包括行业组织、企业和相关人士,都认为一致性评价国外有成功的经验,也能彻底改变我国医药行业的现状。陶春蕾也说,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国内的很多大药企,如石药集团、齐鲁制药、正大天晴、恒瑞医药、华海药业等,都已经义无反顾地走在一致性评价这条路上,还有谁愿意把这件事翻过来呢?从两位专家的观点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从政府层面,还是药企的层面,一致性评价这件事情都只能一路往前走。

当然,国家和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还应该加大力度扶持药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陶春蕾建议道,现在各个省份在支持一致性评价工作方面,已经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比如对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进行资金奖励,但最关键的还是要给市场,给市场比什么都重要。奖励300万或者500万元,都只是投入的一小部分,但是未来如果能够看到通过一致性评价就能在市场活着,这个恐怕比给一点点钱更重要。

政策扶持是一回事,企业自己努力也是一回事。申文求就对药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企业应该基于自己的定位,首先想明白是不是要在这个行业做下去,是不是想做百年老店?如果是,就要结合自己的现状来掌握开展一致性评价和未来转向原研药开发的进度,包括做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路线、技术难度的选择等。那些原来就只想赚快钱的,现在感觉难度很大、压力很大的,就趁早退出。陶春蕾进一步补充道,MAH制度如果能够得到全面推行的话,会有很多好的文号会被发现、被挖掘出来,如果药企本身没有能力的话,可能会有第三方的基金、销售人员和研发企业联合起来做一致性评价。

两位专家还表示,到现在如果还没有想去做一致性评价的药企,未来一定会被淘汰出局,正在路上的药企也要很好地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种,评估自己的强项在哪里,避开锋芒,找出自己的特色,也许还能“活下来”。未来的市场一定是越来越集中,如果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的企业,那就有点儿晚了。但是现在毕竟还只有100多个品种“过评”,所以现在开始还不算太晚。

当然,此前289基药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对于其他仿制药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也提供了诸多启示和借鉴意义。

陶春蕾就此总结道:“今后,大家在面对这个事情去判断如何做的时候,应该考虑政策制定的大方向是对的,比如国家推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让药品的质量更可靠,为了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原来很多的药企在观望,现在发现观望吃亏了,而看准这个点奋力往前的享受到了太多的红利。所以,以后企业都应该基于这个水平去判断。但是,此前也不能完全怪一些企业在判断方面出现偏差而犹豫,政府的推动力度也是相当关键的,因为过去政府出现过很多‘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现在来看,一致性评价这项工作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说明国家层面已经很重视了,敏感的企业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去开展这项工作。”

在一致性评价面前,提升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才是“硬道理”

随着最近“4+7城市集中采购”的落地,一致性评价再次被推上舆论焦点,有叫好的声音,也有对一致性评价给中小企业生存带来的焦虑。但无论怎样,影响已经发生了,接下来就看医药人如何应对,抓住机遇壮大自己的研发能力才是生存的硬道理。

国家开展一致性评价,首先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质量得到保障,提升国内制药企业的竞争力;其次,通过一致评价实现进口替代,用只有原研药品五分之一的价格,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同时使得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更高;再者,通过一致性评价淘汰一批技术落后、没有能力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小企业,使得产业集中度提升,由量变转为质变,倒逼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随着一致性评价的全面推进,其成为继新版GMP之后影响药企生存的又一利器。按照目前的规则,前四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国家药监局将不再批准该品种上市批文,也就意味着四家有机会争夺市场,其他企业将退出市场。从目前“4+7”带量采购的结果来看,过一致性评价达三家或以上的品质,价格已经“杀到底”,基本形成一家独大、追求生产规模效应、大幅减少营销费用、以价换量以最快的速度占领市场的局面,未中标的厂家前期的投入将血本无归;两家及以下的品种价格还能保持在原研药的三分一左右,有比较好的投资回报。最终行业会形成强者恒强、市场高度集中的格局。

对药企而言,今后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归行业本质,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这才是生存之道。各企业首先要对自己的批文做个整合,深耕熟悉领域,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具有一定技术壁垒的产品进行一致性评价;再者,要集中火力,先攻下具有一定市场容量及市场成熟的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在生产环节通过规模效应及柔性生产线的设计来最大程度地扩大产能降低成本,在流通环节通过减少营销费用来降低成本,以价换量迅速占领市场,快速变现收回一致性评价的投入;最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机会,实行利润的提升,从而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研发,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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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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